国务院颁布的《出版管理条例》将出版物分为报纸、期刊、图书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等五大类。其中,报纸、期刊和图书以纸张为载体,称为“纸质出版物”,以区别用磁、光、电介质作为信息记录载体的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。此外,包括互联网出版物和手机出版物的“网络出版物”,其类属尚无定论。出版物的标志是中国标准书号和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。
书号,即ISBN,主要用于图书、音像制品、非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的标准化识别代码。
刊号,即ISSN和CN号,是报纸、期刊和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等连续出版物的标准化识别代码。
传统的出版物,包括报纸、杂志和图书,都是印刷品。
出书,实际上图书出版物的出版过程。
印刷品是印刷的各种产品,是使用印刷技术生产的各种成品的总称。在日常生活中,人们所接触到的报纸、书刊杂志、地图、海报、广告、信封、信笺、档案袋、商标、标签、名片、请柬、钞票、贺卡、台历、挂历、画册、各种证卡、包装盒、礼盒、电路板等等,应有尽有,都属于印刷品的范畴。
印刷品只有经过出版,获得书号或刊号,才能成为出版物。
仅仅印刷而不进行出版的图书不能正规合法上市进行销售。